- 自2023年8月1日起,為減少柬埔寨智財局(DIP)行政程序負擔,同一商標若須申請多個類別,強制一案多類申請,不允許一件一類分別申請。 違反者直接程序駁回。
(Official Notification No. 2501 dated August 01, 2023)
- 過去柬埔寨智財局(DIP)對於提交使用宣誓之規定較為寬鬆,甚至允許法定期限後仍可提交使用宣誓。自2023年8月11日起,為減少未使用商標之數量,未於法定期限內提交使用宣誓之註冊案,將直接從註冊簿中刪除。
(Official Notification No. 2652 dated August 11, 202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