- 自2023年8月1日起,为减少柬埔寨智财局(DIP)行政程序负担,同一商标若须申请多个类别,强制一案多类申请,不允许一件一类分别申请。 违反者直接程序驳回。
(Official Notification No. 2501 dated August 01, 2023)
- 过去柬埔寨智财局(DIP)对于提交使用宣誓之规定较为宽松,甚至允许法定期限后仍可提交使用宣誓。自2023年8月11日起,为减少未使用商标之数量,未于法定期限内提交使用宣誓之注册案,将直接从注册簿中删除。
(Official Notification No. 2652 dated August 11, 2023)